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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西华师大学子带“法”进社区

时间:2017-07-21 10:04:21 来源:西华师范大学 作者:文/王腾 王蔚苒 马华丽 • 图/李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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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s://www.universitychina.net/shijian/xuanchuan/20170721/14626.html

付长川为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2017年新增了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改八”、公序良俗等新规定。

就本次的改动,7月18日,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民法总则》宣讲暑期社会实践队,深入南充市顺庆区铁欣路社区,开展了以“《民法总则》新修亮点”为内容的法制讲堂。

社区居委会会议室里,不时传出一阵阵会心的笑声。实践队队长付常川同学正在以案说法地向大家讲述法律知识,“你帮助了别人,就算帮错了,帮倒忙了,也没有任何责任,像上面说的那个小伙子,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人家是英雄,对吧?怎么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呢?”辅以他幽默生趣的语言,前来听课的群众不禁哈哈大笑,会议室里洋溢着融洽的互动氛围。“他们的课啊,跟我们生活很近,真是喜闻乐见啊!我们乐意听,还学习到了知识。”在听完一堂课后,群众陈女士心情很是激动。

讲堂后,为了更加专业地解答问题实践队邀请了三合律所主任马波律师现场答疑,现场居民踊跃参与,积极地向律师提问,寻求专业解答。“这些娃娃做的这个活动好啊,让我们感受到,其实法律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说到本次的法律讲堂,刘先生赞不绝口。

最后,社区居民收到了实践队员发放的百余份普法购物袋,实践队员绿色的服装与绿色的普法袋,一时间成了社区最亮丽的景色。

“法律源于生活,一部能被我们所理解的法才是一部好法。”在会后,老党员张爷爷这样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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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王腾供稿

责任编辑: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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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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