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名人曾说过:“宁肯丧失生命,也不失掉名誉。”可见由名誉引起的对生命存在的潜在危险从很早就有了,从中也可以看出名誉对我们的重要性。
“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好人自杀。”不管是名震国际的作家、艺术家,还是普通人,他们的自杀究其原因,最大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名誉。日本杰出的电影导演伊丹十三,因杂志刊登他与女职员走路交谈的照片并借此表明他们有不正当关系,伊丹深知无论怎么解释不能改变人们对他及其家人的关注与带来的伤害,所以选择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阮玲玉在自杀前留下遗言“人言可畏”“我不死不能明我冤”以示清白。人的生命何其珍贵,可人们还是为了名誉,为了自证清白,不惜以生命作为代价,结束短暂的人生。何况还是好人自杀,我们该感到多么的惋惜!不禁让人赞叹道:“生命诚可贵,名誉价更高”。
有着“千古第一才女”之称的南宋女词人李清照,她在丈夫去后,晚年不顾世俗的眼光与谴责改嫁,最终那个男人却在骗了她的所有家当后便对其百般虐待。李清照承担着被世人嘲笑的后果毅然决然的将那个人告上官府。其实在李清照改嫁的那一刻,她的所谓的“名誉”就已经受损,在当初那个时代背景下,她可以勇敢的面对内心所想,不顾一切去做,是很难得的。可更难得的是在第一次“名誉”即将受损时,她也没有丝毫犹豫,即使知道自己将要在牢狱中度过2年,知道自己的名誉将要再次受损,遭人嘲笑,她还是坚定地站出来。可见名誉对我们固然重要,却也还有比名誉更重要的东西。
我们可以看出名誉对我们的重要性,甚至可以倾之于生命,但我们也不应该因为名誉而忽略掉在生命中对我们更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