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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下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研究

时间:2023-09-05 07:23:06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 作者: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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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s://www.universitychina.net/news/opinion/20230905/144219.html

摘要: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女性的生育意愿发生了巨大变化。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是三孩政策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本次报告以育龄妇女为主要对象,我们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对生育意愿及生育率进行了初步研究分析。并根据生育现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我国人口稳定发展。

1 序言

1.1调查背景:改革开放在改变我国社会经济的同时,也在改变国人的生育意愿。生育意愿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人的生育行为,生育行为是影响我国人口变化的关键因素。21世纪以来,中国出生率越来越低,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为改变此现状,国家积极改变生育措施,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以改善我国人口结构、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优势。但是,育龄妇女的生育观念发生转变,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降低,新生儿出生率明显减少,研究当前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及其对生育政策的影响,具有重要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1.2调查对象:20-40周岁的适龄女性

1.3调查目的:研究中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二者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1.4调查意义:通过本次调查,了解中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现状以及该现状产生的原因。以数据为基础分析生育意愿与各个因素之间的联系,得出提高妇女生育意愿的方向,并提出建议促进生育率的健康稳定发展。

2 育龄妇女年龄与生育意愿的关系

2.1年龄与理想子女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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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不同年龄的育龄妇女其理想子女数分布情况表

由表2.1所示,不管是哪个年龄层次,相比于生育三孩,育龄妇女对生育二孩的生育意愿更加强烈,这反映了二孩政策卓有成效,“一个孩子太少,两个孩子正好”是目前大多数育龄妇女的想法。

2.3结婚年龄或计划结婚年龄与生育意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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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 结婚年龄或计划结婚年龄与生育意愿的关系表

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与其结婚年龄有关。其计划结婚年龄越低,生育意愿越强。晚婚晚育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育龄妇女生育率的降低。结婚年龄低的育龄妇女,有较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下一代,其对下一代的追求更加强烈。结婚年龄高的育龄妇女,往往其正值事业上升期,对家庭的关切度降低。同时,结婚年龄高的育龄妇女,由于其身体机能下降,生育意愿降低。

3育龄妇女婚姻情况与生育意愿的关系

3.1育龄妇女婚姻状况与理想子女数的关系

表3.1不同婚姻状况育龄妇女其理想子女数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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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的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较强。婚姻状况对育龄妇女二孩及三孩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牢固的婚姻关系是生育的基础,相比不稳定不幸福婚姻,稳定的婚姻关系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育龄妇女生育三孩的心理压力与预期的育儿压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文化自由解放程度的提升和年轻人压力的不断增加,不少人倾向于“不婚族”,甚至是“不育族”。美满的婚姻是优生优育的基础,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提高国人对婚姻的期待值和幸福感。

4 育龄妇女经济状况与生育意愿的关系

4.1育龄妇女经济水平与理想子女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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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不同经济水平的育龄妇女其生育意愿的差别并不大。在过去的调查中,经济水平与生育意愿呈正相关关系,一般说来,经济形势良好,就业岗位充足,女性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早婚的概率就会更高,生育意愿会更加强烈。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社会风险造成个体焦虑,恐婚、恐育的人群就会增多,导致生育率下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优生优育”的倡导,不断的“教育内卷化”使得抚养下一代的成本不断升高,生育成本的上升会使许多育龄家庭减少生育期待。在欠发达地区可能会出现特殊情况,有不少女性由于无法经济独立,并受到文化水平的牵制和“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落后思想的影响,她们生育的子女数较多,生育意愿较强。

5 育龄妇女文化水平与生育意愿的关系

5.1育龄妇女文化水平与性别偏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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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不同文化水平的育龄妇女其性别偏好分布表

从表5.1中我们可以看出,教育因素对生育性别偏向具有重要影响,文化程度较低的育龄妇女,其性别角色态度越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在生育性别取向上有一定的要求。

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重男轻女”等传统文化对她们的影响较弱,她们的性别角色态度较为现代化,在下一代的性别取向上没有明显的性别偏好。因此,提高女性人群的文化程度,推动国人性别意识主流化,提高女性自主性,消除职场歧视,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维护社会生育环境,以推进我国人口性别结构合理化。

5.2育龄妇女文化水平与理想子女数的关系

表5.2不同文化水平的育龄妇女其理想子女数分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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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与生育意愿不呈正相关关系。某些育龄妇女,因为生育观念及工作问题等原因退出劳动市场,成为“全职妈妈”,“全职妈妈”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养育下一代,这些育龄妇女往往生育意愿较强并且倡导“优生优育”,她们可能是某些受教育程度高并且收入较高的人群,也有可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但一般而言,教育通过文化输出影响育龄妇女对生育的认识,从而改变其生育行为。受教育程度低的育龄妇女受“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大,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育龄妇女,受“优生优育”、“少生优生”等新生育观以及现代物质生活方式等影响,更倾向少生优生。文化水平较高的育龄妇女,“不愿意生”的意愿较文化水平较低的育龄妇女更强,多数人更愿意生二胎。

6生育目的对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影响

6.1育龄妇女文化程度与生育目的的关系

表6.1文化程度与生育目的的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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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表明,尽管生育孩子的功利目的依旧是人们,尤其是农民等群体的考虑因素之一,但总体上看,现代人们生育孩子的功利色彩已遭到较大程度的剥削,文化程度较高的育龄妇女,生育孩子的功利目的早已不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人们更看重的是养育孩子的乐趣、强调的是孩子对于家庭的完整性、自我生命的延续以及精神慰藉等非功利性目的。

3 提出建议

目前人口问题成为了我国的重要问题之一,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三孩政策积极面对,但是由于现阶段发展不均衡、不充分,许多方面的短板仍然未补齐,影响到了我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使我国生育率无法达到预定值。为了提高生育率,支持我国三孩策略,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3.1为育龄妇女的父母辈提供工资,实行休假制度,鼓励父母帮助年轻人照料下一代。在保证妇女产假、育儿假和配偶陪产假的同时,给予产妇的未退休父母、公婆适当的休假机会或适当提早退休。无工资的父母辈,符合一定条件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申请“带娃工资”。

3.2为妇女提供“生育工资”。产妇为无工资的非体制内工作者,在生育期间,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生育工资”,缓解育龄群体经济压力,保障生育所需。

3.3进一步完善托幼服务体系。各单位组织建立职工托育场所,社区内建立托育互助中心,提供婴幼儿娱乐场。职业高中或大学可开设“托育”专业,培育专业人才,加快社会托育服务的开展,为托育产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3.4提供弹性工作制度,为需要带孩子的父母提供方便。家中有学龄儿童或婴幼儿的家庭,夫妻双方可以要求调整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

3.5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提高幼儿园覆盖率,加强学前教育投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破除幼儿产业“乱收费”现象,减轻家庭教育负担,满足每一个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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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吴瑶供稿

责任编辑: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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