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辽宁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友谊赛圆满落幕
本网讯(语言文化学院 陈思 沈亮 卢雅欣)10月12日,语言文化学院在白宫121举行辽宁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友谊赛。本次比赛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系学生和沈阳城市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法学系学生对垒,指导老师为沈阳城市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法学系刑法老师刘婧熙。
本次比赛以控方向夏湖市黄河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犯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为案例,其中,由沈阳城市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法学系学生扮演公诉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系学生扮演辩护方及被告人。法庭审理开始,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随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开始由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经审判长许可后,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并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对证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时,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当庭宣读,并且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最后,在法庭辩论中,公诉方与辩护方就案件进行发言辩护,并相互辩论。辩论结束,合议庭做出最后的评议、判决和宣判。
比赛结束,刘婧熙老师对本次比赛做出总结点评:“公诉方字正腔圆有气势,宣读起诉时有技术上的停顿,尤其是举证环节证明清晰有条理。被告人对案件非常了解,感情投入,面对提问回答灵活。辩护方语气语调正直,辩护人发挥很大,专业术语较多,相应争论点到把握有度。这次比赛充分体现了法学生的综合素质,总体效果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