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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晓消费知识,维护自身权利,畅享消费国度——记“伐木累”通信学院志愿者培训

时间:2019-03-22 18:42:00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作者: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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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s://www.universitychina.net/campus/activity/20190322/56993.html

一九八三年,由国际消费者协会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下的“伐木累”支队为响应本次节日,同时为营造校园内和谐的消费环境,增强同学们的合理消费意识。支队于三月十五日召集各班开展了“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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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维权意识,减少不利因素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以快速发展,提高我国综合实力的同时也提高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因此将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不良商贩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贩卖等的问题重点曝光。面对这些侵犯消费权益的问题,消费者可通过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权利,形成舆论压力,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为我校同学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此次活动,支队更是协同各班团支书大力宣讲如何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以来减少当代大学生因消费而被侵犯消费者权利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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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律知识,合理解决纠纷

各团支书在活动上讲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中消费者共有五种途径可解决被侵害问题。自行与商家协调解决和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都是合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行为。

无论是身为消费者的你还是身为消费者的他人,消费者权的合法权益受损时,一定要运用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使问题最终由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绝不可自认倒霉。一切侵权、不良商贩问题都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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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维权知识,维护你我他

支队作为志愿者的组织在本次活动中将大量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传递给各班团支书,这利于团支书将维权知识更全面的传递给各个同学。

作为志愿者,我们传播维权知识,帮助同学们了解自己应有的权益。作为一名消费者更是应主动学习并清楚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为保护自身消费权益做出相应举动。

面对权益被侵,我们应携手各位消费者打压各种侵权行为,共同打造一个可畅想消费且不被侵犯合法权益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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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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