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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民“不带帐篷”也能安心出门

时间:2019-08-03 13:34:26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作者:文/罗世洁 •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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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s://www.universitychina.net/news/opinion/20190803/69908.html

让公民“不带帐篷”也能安心出门

没有人能统计清楚酒店、民宿、试衣间藏有针孔摄像头的案件,已有多少起了。

6月15日,黄先生与女友入住郑州玉泰酒店后,发现电视机下方的五孔插座里,有一个针孔摄像头。其实,这一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只相隔一天,6月16日下午,深圳钟女士在某购物广场的优衣库试衣间发现了暗藏的针孔摄像头。

然而,从近年有关针孔摄像头偷拍的新闻就能知道,这类事件有多常见。对此,有网友愤怒而无奈地表示:难道出门要带帐篷吗?

那么,公民的隐私到底靠谁来保护?难道真的需要每个消费者都战战兢兢,经过仔细排查才能安心消费?

当警方赶到玉泰酒店后,临时抽检4个房间,也都发现了针孔摄像头。记者采访随后采访酒店负责人,他见怪不怪地说:“郑州80%的酒店都装有”。深圳优衣库店长与警方交涉时表示安装摄像头并非该店铺所为。可是就因为这类事件频发非商家本意,渉事店铺就能够高高挂起了吗?

并非如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宾馆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也有要求:“宾馆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酒店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当然也包括隐私安全,无论摄像头的安装与酒店有无关系,侵犯到消费者的隐私安全,酒店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只是酒店自查就可以了吗?当然也不行,偷拍设备也得禁查。早在2014年,出有专门的资质,针孔摄像头这类偷拍设备就已被明令禁止生产售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已涉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可是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商业安全保护的隐私保护专家杨哲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络上出售改造的针孔摄像头设备途径很多,除了目前的一些在线网络平台,有些卖家会规避风险,会自己建设销售网站。可见,对于禁查针孔摄像头非法售卖的相关管理并未在线上、线下同时落实。

最重要的是,法律理应成为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利器。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颜昭雄表示,刑法并未铭文将单纯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作为一种犯罪行为。但如果偷拍造成严重后果,且使用了窃照专用器材,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是,“严重后果”要如何定义?在“严重后果”与“单纯被偷拍”之间,法律应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因此,酒店应该有专业人员,在上一任房客退房后,对房间进行摄像头进行排查,并将此事作为酒店的日常工作执行;禁查针孔摄像头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从线下和线上全面打击非法售卖行为;而关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也应该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填补灰色地带,让公民“不带帐篷”也能安心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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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罗世洁供稿

责任编辑: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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