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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乡治宗迁——历史的遗产与现实的结构之探究完结篇

时间:2018-09-27 13:05:42 来源:华侨大学 作者:文/黄秋 • 图/实践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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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s://www.universitychina.net/shijian/news/20180927/51443.html

团队在蔡氏家庙前的合影

为了探究闽南宗祠文化对乡村纠纷解决的影响及历史变迁,了解当下乡村的纠纷解决机制,我们走进乡村,走近宗祠,就相关问题展开了访谈调查。四站的实践结束了,关于乡村的治理和宗祠的变迁,我们也有了大致的轮廓。

第一站,我们来到永春县一都镇。

一都站:走访宗祠.jpg

与南音社的老爷爷交谈,我们探索到了乡村纠纷解决的大致历史脉络: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国民党时期,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土匪头”、“地头蛇”等是纠纷解决的主体,由他们出面,问题一般都能得到解决;五十年代解放时期,大家逐渐开始有了法制意识;人民公社化时期,纠纷主要由公社解决,小组队长起到辅助作用;文革时期,纠纷解决的机制崩溃;改革开放后,法治更受重视,民事纠纷一般会由司法所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而现在的治安纠纷则直接诉诸派出所。

通过与人民调解员的访谈,我们了解到了当地纠纷的主要类型,收获了关于调解的主体、技巧、效率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当下乡村的纠纷解决尤其是调解的机制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最后,我们来到当地著名的李氏宗祠。我们得知,李氏宗祠分为几个派别,由理事长(以前称作族长)召集各个派别的理事,由理事安排成员们进行祭祀等宗族内的大事件。对于纠纷解决宗族起到的作用已经较为微弱,仅作为家和文化的一种,被吸收入调解的方法导向中。

第二站,我们来到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

德化站:宗祠负责人访谈.jpg

通过与廖先生的访谈,我们发现族长,和早期代表政府的一些组织,比如大队长,区公所,都是作为第三者的身份参与到纠纷当中,通过非审判的方式,运用调解以达到纠纷的解决。这正是棚濑孝雄“准审判过程”的一种体现。

第三站,我们来到晋江市青阳镇的五店市,着重考察了蔡氏家庙。

晋江站:蔡先生介绍蔡氏家庙.jpg

蔡氏宗亲会的委员蔡先生为我们介绍,在封建社会时期,宗族的族长在族中通常具有一定的权威,族长和当地乡绅在乡村的纠纷解决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到了解放时期,由于当时社会的原因,就不再有族长一说,而是出现了老人会这一种基层组织,宗族内部的矛盾纠纷,往往会有老一辈的老先生们出面进行调解。到了改革开放之后,老人会这一组织慢慢转变成宗亲会,起到了联系宗族、团结宗族的作用,对宗族各村之间的纠纷解决也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

第四站,我们来到了泉州市鲤城区的东观西台吴氏宗祠。

鲤城站:走访宗祠.jpg

实践结束,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实践带给我们的历练,更是知识的丰富和增长。愿我们的探索能为闽南宗祠文化对现代型乡村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供一点思路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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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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