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一千六百多岁了。
我在墓里已经待了一千三百年。黑黢黢的,忒无聊。墓里还有一个从未开口的男人。是了,一副骷髅架子怎么能说话呢。我真是糊涂了。
他生前是个顶有名的帝王。其余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和那个男人一样有名。不,甚至比他更有名。
——我忘了告诉你,我是《梅庭集序》。对,就是举世闻名的那本。
暮春三月,桃花绽红,鸟声啾鸣,少长咸集。王叔夜饮酒提笔,行笔如行云流水,自然天成,《梅庭集序》应运而生。
我由此苏醒。
第一眼便看见叔夜:其为人若遥遥高山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泰山之将崩。一股骄傲感油然而生:我是王叔夜——世界顶级书法大家的巅峰之作。
叔夜将我奉为传家宝,代代相传。他常用丝绢轻轻地拭去我表面的灰尘,专注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他此生挚爱。我为此而得意万分。然而,人类的寿命毕竟有限。在一个寂静的冬夜,细雪飘到树上,叔夜永远地离去。
我作为家族重宝被高高供奉,代代相传。
自得之余也生出一丝寂寞。为何我名满天下,却只能在这角落里虚掷光阴?
生命像一滩死水,直到王济㷕出现——他将我带出了王家。济㷕少时出家,将我一并带走,在寺里盖了一座小楼,每日挥毫运笔,终有所获。临终之际,他将我传给了弟子永才。这个蠢笨的秃驴,在我被人从他手中骗走后,抑郁致死,愚不可及。最后,我落入了新帝手中,就是墓里的那具骷髅。
自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贵胄,卑寒士,则权尽归世族。这是王氏最辉煌的时代。然而,战乱仍频,世族裹足不前,难掩倾颓之势,王氏江河日下。天下分久必合。新帝雄才大略,北抗匈奴,南却百越,包举宇内,席卷天下,奠盛世之基。但这位千古一帝也对我如世人般狂热。他将我放在御书房,日日品鉴。
然而,厄运就藏在眼前的美景下。我错估了这位帝王。我以为我主宰了他,事实上,是他操控占有了我。
他死时,将我一并葬入了墓地。我自此沉寂千年。
"窸窸窣窣"一阵错乱的脚步声传来。
"老沈,利索点。"
"别催,马上。"
一阵"噼里啪啦"声过后,一个胡须大汉用麻袋兜了一堆珠宝。仓促间,我被随手带了出去。出了墓地,才看清两个汉子的模样:虎背熊腰,露着壮实的胳膊和小腿。两人跑了一路,腿肚子抖得厉害,一屁股坐下,发出牛似的粗喘。
我的身体被硌出交错的划痕。我何曾受过此等大罪。但转念一想:只要能出墓地,以后自有大把快活日子在前头等着。豪宅金屋、举世瞩目……想到这些,身上的痛楚也勉强可以忍耐。
"鬼天气!老沈,你在这守着,我去拾点柴火,暖和暖和。"大汉骂骂咧咧地走开了一会儿,拿着几根柴火回来。"草,没引火的。"
老沈在麻袋里翻了翻,把我扔到柴堆里。"诺,有纸。"
大汉麻利地从兜里拿出一下小长方形盒,用根小棍在侧面一划。"噌"地,生出一个小火苗,发出幽幽红光。
火蛇吞没了我。
"老沈,咱俩发了。好几万呐!"大汉发出怪笑,"俺终于有钱讨婆娘了。等再生个大胖儿子,神仙都没咱过得好!村里的知青个个漂亮,尤其是小林……"
老沈脸上也皱出一朵菊花,笑得眼睛成了一条缝。
我痛苦地在火里嘶嚎,翻滚,"我是《梅庭集序》,不可以烧我,不可以——"
火焰将我吞噬个精光,只留下灰烬和痛苦的呻吟。什么都没了。荣华花上露,富贵转头空。现在我就是一堆灰。废物!
"废物!"一道惊天霹雳轰隆隆从心头劈下,把我从昏沉中惊醒,想起诞生那日:三月江南,桃红柳绿,工人像鱼一样穿梭,印出一张张白纸。那是我!我看到自己被送入王家,遇见叔夜,他在我身上作序……
我只是白纸,世人爱的是梅庭序。不是我。这个发现使我全然崩溃。我来世上一遭,非世人误我,是我忘了自己。
天光渐白,又热闹起来。有人从我身上踏过,扬起一阵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