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国石油大学的启愿支教队来到了贵州进行支教。我有幸作为其中的一员,随队在两周时间里参与了教学,举办趣味运动会,家访,法律宣讲等活动,切身参与了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陪伴他们度过了半个月的时光,感受到了乡村学生的淳朴和努力。
在参加过的这些活动中,对孩子们的家访我感受到了乡村家庭的生活不易,通过趣味运动会我感受到了学生们的活力与热情,通过教学我感受到了学生们的求知若渴。而在所有活动中,我最记忆犹新的是法律宣讲的活动。
为了提高乡村学生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学生以后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能力,我为学生们进行了一次普法宣讲,而这次普法宣讲也最使得我记忆深刻。在法律宣讲的课堂上,我首先分别讲述了与普通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和刑法—是什么,遇到问题时该分别适用哪个对应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我着重讲了法律援助作为我们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有效求助渠道是如何发挥着巨大作用,以及当我们遇到其他途径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该怎么样利用法律援助的途径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我讲了法律援助的适用领域,尤其是校园暴力的自我保护,请求社保和低保,请求支付劳动费以及医疗,交通,工伤事故的赔偿等与山区学生的现在以及未来的生活更有可能产生关联的内容,让学生们有了对于法律和法律援助的基础认识,使得在日后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时学生们起码能知道可以向法律援助。
经过这次法律宣讲,我感觉自己对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具体在基层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政策,让受众得以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援助资源来积极维护自身权利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同时,学生们反馈认为自己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培养了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明白如何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进行基本求助。至此,我感觉这次法律宣讲受益匪浅。